今年5月,我校青年教师公寓建设项目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000万元。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审〔2013〕6号文件规定,高校单项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建设项目各阶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经学校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跟踪审计服务单位,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为做好此项工作,今年9月,通过对苏州科技大学等高校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10月,我处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招标申请,按程序确定邀请单位。向符合条件的8家中介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有6家单位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正式开标时,5家单位提交投标书,评标委员会现场开标、评标,评选出中标候选人。经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中标人,并按程序进行网上公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根据我校要求,中标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案,优化审计组人员配置。同时,与后勤管理处积极沟通,于12月8日学校召开了后勤管理处、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机构、审计处等有关人员的见面沟通会。进一步强调工程项目过程施工管理、过程审计、职责分工、质量考核等有关要求。跟踪审计单位表示积极响应学校要求,保证以最佳姿态和行动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跟踪审计任务,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目前,审计业务约定书已签订,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派出审计人员正式进入现场,开展跟踪审计工作,这标志着我校青年教师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已正式启动。 (工程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