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内部控制专项评价:机电总厂、后勤服务集团修缮服务中心(一科、二科、三科);
2.完成校属鉴定检测机构专项审计(二科、一科);
3.持续开展2020年-2021年已销号审计整改项目的后续跟踪督办工作(一科);
4.完成2021年度校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工作(二科);
5.开展工程结算审计,继续实施学生宿舍A组团和老水机实验室改造等4个重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三科);
6.完成工程类第三方协审中介机构考核工作(三科);
7.完成推进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流程线上测试工作(三科);
8.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签)、采购合同审核和银行双签审核等工作(一科、二科、三科);
9.完成校内年度考核相关工作(一科、二科、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