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审计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构成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审计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审计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检查考核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领导小组组长由处长彭绍进担任,副组长由副处长邓汉宾和陈其华担任,成员由3个科室的科长于纹、张宇和朱丽飞组成。

二、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建立健全审计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

3.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处内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审计处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严格奖惩;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督促审计处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

6.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调查处理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7.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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