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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化溪同志在2015年江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3   |  浏览次数 :

全面从严治党  履行两个责任

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2015年江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许化溪

(2015年3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江苏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和江苏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一、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4年,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校纪委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的要求和省教育纪工委的部署,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学校党委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制定实施《中共江苏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迎接省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建立“两个责任”报告制度,明确校党委每年初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上级党委和省教育纪工委,并将其作为向党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校纪委每年向校党委和省教育纪工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校内各二级党组织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修订《江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结合新一轮干部换届聘任,学校主要领导与全体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校领导与全校92名处级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 制定《工作规划》实施细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江苏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做好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 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对1名违反党纪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加强对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开启研究型大学建设新征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专门下发通知,运用“江大清风”短信平台对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严禁公款购买和收受购物卡,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做好学校在各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按月及时上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建立江苏大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制度。

        按照“热情、勤奋、高效、廉洁”的总体要求,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和考核办法,校、院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提升。

        4. 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充分发挥信访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纪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程序,加大举报线索核查力度,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校党委和省教育纪工委报告,按要求完成2014年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3件次,初信初访三个月内办结率达到100%,实名举报100%反馈。

         5.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廉政谈话、纪委约谈和专项检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明确要求校、院两级党委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围绕学校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干部人事、招生录取、基建修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等重要工作事项,以及人才招聘、党员发展、评先选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了450余项招投标的过程监督。配合组织部做好干部集中换届的推荐、考察工作;做好招生监督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研,对人事处、科技处、后勤集团、研究生院、汽车学院和管理学院等部门和学院进行督查;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附属医院、后勤集团等部门2013年度自主招标和自主审核合同工作进行检查,配合校财务处做好全省高校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6. 做好校第三次党代会相关准备工作

        认真做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并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工作建议。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认真听取校纪委委员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后经校纪委会讨论通过报校党委审议。

        7. 积极营造校园廉洁氛围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作风教育和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观看专题辅导报告录像和警示教育录像;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听取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

         继续开展检校共建活动。为预防高校科研经费、基建修缮、设备采购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开展专题研讨,共同采取预防措施,做好预防工作;组织新提职正处职领导干部,前往镇江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全校科级领导干部,参观镇江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网上警示教育基地,观看部分镇江市近年来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录像。

         制定《江苏大学2014年廉洁文化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深入推进“5611”廉洁教育工程;会同校团委,在全校学生干部中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读本》学习心得征文评比活动。在省教育厅主办的“第八届全省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中,我校选送的5项作品分别获得高校书画摄影类和艺术设计类一、二、三等奖,其中2件被省教育厅选送教育部的作品,分别获得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书画摄影类作品一等奖和艺术设计类作品三等奖。

        与镇江市纪委共建“镇江市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中心”,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申报相关课题,撰写论文,全年共有16篇论文受到中国纪检监察学会机械分会和省教育纪检监察学会的奖励;编印《江苏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获奖论文汇编(2009-2013)》;组织召开了中国监察学会机械分会高校联络组暨2014年重点课题研讨会。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干部作风发生了转变,但少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还没有真正转变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全过程还需加强;制度不断健全,但还存在执行不严现象,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

        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教育纪工委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贯彻执行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为学校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加强纪律教育、从严监督执纪,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加强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全过程,坚持研究无禁区、讲坛有纪律,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的管理,防止敌对势力利用学术交流、科研资助、捐资助学、项目培训等手段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2. 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保持常抓的韧性和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以及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国内公务接待的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警惕“四风”重压之下的花样翻新,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行为,不仅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认真执行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制度,定期进行走访调研;按照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重要时间节点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会同财务处、审计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信访监督。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校机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的机关作风建设,完善督查和考评方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2. 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认真执行《中共江苏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全面落实组织协调、维护党纪、作风督查、党内监督、惩治贪腐、问责追究、制度规范等监督责任,针对中央巡视组对教育部三所直属高校的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积极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和民主决策、干部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资产管理、招生录取、学术诚信、教育收费等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 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按照省纪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绩效管理的要求,健全信访受理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渠道,规范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省教育纪工委报告。认真分析信访反映问题产生的原因,适时进行信访情况通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信访核查,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开展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澄清事实、扶正祛邪,对已查实的来信来访举报问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举报问题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通过核查事实树立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 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按照《江苏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的分解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继续实施“5611”廉洁教育工程,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在教师中开展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在附属医院医护人员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在青年学生中开展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廉政文化传承教育;制定2015年廉洁文化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加强与镇江市检察院共建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与市纪委的联系,支持镇江市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中心开展研究工作;加强与卫生主管部门的联系,做好附属医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5. 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

        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反腐倡廉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健全学校的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做好学校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主动发现和及时查处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治理、内部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办法、健全约谈、诫勉谈话制度,以及招标、招生监督等监察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经制度,健全经济责任制;完善学校采购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学校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附属医院大型医疗器械耗材和药品采购等环节的有效管控;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实施重大案件“一案五报告”制度和“一案双查”制度。

       6.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监督管理,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高校特点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模式,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在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全面履行“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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