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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
发布时间:2012-11-14   |  浏览次数 :
多家关联方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此类不正当竞争手段,一般分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多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围标发起人进行统一编制,他 们容易形成相似的技术标、商务标等;另一种是多家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最终由围标发起人统一协调报价。第一种形式优势在于围标准备工作周期短、效率 高,但其隐蔽性差,同样的编制手法、模板格式等较易被察觉,例如技术标文字表达、图表形式、失误之处(如错别字、符号、数字等)相似,商务标编制形式、明 细相似等,此形式常见于金额小、投标准备周期短的项目中。另一种形式优势在于隐蔽性强、能够很好的规避风险,但其工作开展周期长,各方协调不易,由于此种 形式下的各单位投标报价服务于围标发起人,故价格一般会产生机械性、规律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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