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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审计厅葛笑天副厅长在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9-02   |  浏览次数 :

(2016年6月28日)

      

       今天,非常高兴受邀参加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对江苏审计来说,是与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增进了解、密切交流、加强合作的良好契机。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江苏省审计厅,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教育系统长期以来对江苏审计工作的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刚才听了五个单位内审工作的经验介绍,对我来讲,我感到深受教育、深受启发、倍受鼓舞。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从顶层设计的层面,对审计监督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四中全会把审计监督作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切实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2015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立足于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可靠保障。

       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重要职能。教育审计工作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完善教育治理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教育审计工作,在连续9年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上,还先后组织开展了校安工程、教育附加费、优势学科建设等专项资金审计,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与肯定。省审计厅组织编写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也已成为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指南和规范高校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参考,在全国取得良好反响。与此同时,省审计厅高度重视、不断加强与教育审计的交流合作,在各个层面和不同领域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在这过程中,省审计厅深切感受到,江苏教育内审事业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发展势头良好、工作成效显著,可以用“四个重”加以概括:一是重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省教育系统共设立内审机构169个,配备内审人员1064人,逐步成为江苏审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是重质量,严格执行内部审计法规和准则,审计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涌现出一批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三是重成果,审计建议、问题金额、移送线索数量稳步提升,审计服务作用不断发挥;四是重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发“江苏省教育内部审计系统”,有效提升了内部审计的效率和覆盖面。同时,教育内部审计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也为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审计的合作,加强和改进教育审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些优势也可以用“四个强”加以概括:一是制度完备性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内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意见,中国内审协会发布《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为教育内审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二是措施针对性强,教育内审机构及其人员对教学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流程有着深入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确定的重点、采取的方法、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沟通顺畅性强,教育内审是教育事业的内生“免疫系统”,在上下联络、沟通协调、统筹全局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有助于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整改及时性强,教育内审能够立足于完善教育治理的要求,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建议,并定期开展整改督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上述优势与国家审计所具有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形成了良好互补,使我们对共同做好教育审计工作充满信心!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有责任、有义务依法履行业务指导职能,与教育内审机构加强协作、携手共进,为教育审计创新发展出谋划策。下面,就进一步提升教育审计的质量、层次和水平,我提三点建议。

       一、以加强内部审计力量为基础,切实保证教育审计质量。《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的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资格。深入推进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做好教育审计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希望教育系统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高度,在充实力量上下功夫,依法设置内审机构、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不断优化内审队伍结构,切实保证开展教育审计所必须的人力、精力和时间。在整合资源上下功夫,统筹整合全系统审计资源,构建内部审计网络,形成整体优势,发挥集聚作用,提高工作层次,逐步向大项目审计、大兵团作战、大数据分析的审计新常态看齐。在提升素质上下功夫,充分依托高校专业优势和教育平台,加大内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职业操守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内审人员队伍。

       二、以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不断提升教育审计层次。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法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重要制度设计,对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省审计厅自2005年起试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08年至2015年,共完成141名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涉及高校83所,占省管高校总数的83%。2013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和省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内容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向内管干部延伸。江苏作为教育大省,“十二五”教育总投入近万亿元,教育存量资产超过3000亿元,教育系统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单位和机构众多,是依法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阵地。希望教育系统能够牢牢把握“权力”和“责任”两个重点,把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提升教育审计层次、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推动完善教育治理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两条主线,切实加强对经济活动多、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掌握重要资金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管理重点项目、分配使用重点资金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问题多、反映多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推动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监督问责机制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考核奖惩机制。

       三、以增进协作配合为动力,共同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国家审计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有着共同的目标、互补的优势和良好的合作基础。今年,我们吸收部分高校内审人员参加了高校优势学科建设、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并委托省教育厅组织对2所职业院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这既是创新审计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交流合作的积极探索。希望我们能够在重大项目审计、人员培训、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经验,互通有无、各取所长,推动形成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和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不断凝聚审计监督合力。

       同志们,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审计是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省审计厅将与省教育厅及各省属高校密切协作、携手共进,共同推动提升教育审计工作水平,为更好地服务江苏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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