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省属各高校、中专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充分发挥服务监督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2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2012年 教育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我省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手段和方法,积极推进教育 审计的全面转型与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
2012年教育审计工作主要目标是:加强审计基础工作,强化教育内部审计组织保障;开展各类审计,扩大审计监督范围;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注重审计创新,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审计质量。
二、加强审计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工作人员,强化审计工作职能,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及与之配套的专项审计制度、各项审计规范等,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促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审计人员岗位资格制度,抓好后续教育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教育审计合作与交流,开展教育审计理论研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四)逐步提高审计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教育系统审计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研究开发教育审计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审计手段和审计穷法的现代化,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一) 开展预决算审计,强化预算约束机制。省教育厅将对部分省属高校、中专校以前年度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开展财务预决算 审计;各高校、中专校审计部门要在做好年度预算执行事前、事中审计的基础上,对所属二级核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开展财务预决算审计。通过审计,促进单位积 极组织收入,控制支出,勤俭办学和合理使用资金。
(二)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开展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业务管 理活动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对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后,应及 时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真实反映建设投资价值,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等手续。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学校大中型建设项目复审工作,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三)继续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干部监督机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 32号)和《教肓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江苏省省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审(2011)8号),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审计结果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科学决策、推进依法治教、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的作用。
(四)切实做好专项资金审计,规范资金使用。继续开展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21 1工程’’‘‘中小学校安工程”等专项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审计,保证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实现资金投入预期目标。
(五)关注教育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调查。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和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调查,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为领导或相关部门决策服务。
(六) 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经济和管理活动特点,对本单位、本部门内部控制开展审计,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揭示单位经 济运行风险,重点查找制度缺陷和制度执行缺陷,分析成因,促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七)积极开展绩效审升,推进审计转型。对本单位、本系统管理和使用教育资金和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价,揭示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推动建立绩效管理的制度机制,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八)开展质量评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内部审计规范》以及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江苏省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试点。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全面提升教育审计工作质量。
四、加强信息交流和督查指导
要 充分利用简报、网络等平台,及时反映各地和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动态,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高全省教育审计整体水平。要加强审计信息交流,积极宣传教育内部 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审计工作环境。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了解各地教育审计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督导考核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