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报告等后续工作。
2.督促学科、学院、部门做好省三项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
3.完成科技园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单位合同洽谈与签订等后续工作。
4.完成2015年度暑期新生宿舍维修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5.督促外审C区7栋留学生公寓项目等结算审计及现场查勘工作。
6.有序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项审计(签)和工作。
7.配合财务处、资产公司加强学校全资、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8.参与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管理工作。
9.有序开展合同审核工作,推动学校重点建设项目。
10.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会计后续教育及培训。
11.协助省教育厅实施兄弟高校领导任期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