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学校党委、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2、完成2015年度中层党政领导班子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的现场审计工作。
3、参与监察处开展部门自主签订合同的检查工作。
4、完成青年教师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介机构的遴选工作。
5、参与学校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工作。
6、继续推进在审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7、配合学校制度建设定稿工作。
8、有序实施基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现场跟踪、察看工作。
9、做好省教育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10、做好合同审核工作,保证正常流转。
11、配合相关部门货物、维修工程和服务等小型招标采购工作。
12、做好2015年度结题科研项目的审计审签的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