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进省教育厅省属高校“三公经费”、学生食堂公益性政策落实和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3项审计整改督促工作(一科);
2. 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修订工作;
3.继续推进下半年14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科、二科);
4.2020年审计整改已销号项目的后续跟踪督办(一科);
5.继续推进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工作(一科):
(1)2020年校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
(2)北固综合楼审计发现问题;
6.继续推进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遴选招标工作(二科);
7.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实施大礼堂修缮和科技园12/13层改造等6个重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三科);
8.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内控评价和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内控评价(一科、三科);
9.推进C区10栋修缮改造工程复审与全过程管理审计(三科);
10.做好科研项目结题审计(签)、经济合同审核和银行双签审核等工作(一科、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