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省教育厅对学校开展省属高校2024年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相关工作(一科、二科、三科);
2.开展第三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科、二科);
3.开展2024年度校内审计和内控评价等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工作(一科);
4.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一科);
5. 开展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控制价审计,实施2025年暑期宿舍维修出新、青教公寓禹山北路工程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三科);
6.完成江苏大学青教公寓(静湖楼)等3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三科);
7.开展江苏大学2022和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一科);
8.完成江苏大学2024年财务年报审计(一科);
9.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专项评价1项(二科);
10.开展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二科);
11.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签)和银行双签审核等工作(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