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省教育厅对学校开展省属高校2024年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组织协调及整改工作(一科、二科、三科);
2.完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3.完成2024年度校内审计和内控评价等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工作(一科);
4.完成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一科);
5.开展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控制价审计,实施流体机械培训楼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三科);
6.完成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专项评价1项(二科);
7.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签)和银行双签审核等工作(二科);
8.做好审计处牵头的省考材料整理工作以及校考各项工作(一科);
9.开展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协审招标工作(三科);
10.开展工程审计中介机构考核工作(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