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省教育厅对学校开展省属高校2024年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组织协调及整改工作(一科、二科、三科);
2.做好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一科);
3.开展江苏大学国家数字农业装备(人工智能和农业机器人)创新分中心结项审计(一科);
4.开展2024年度江苏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计(二科);
5.开展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控制价审计,实施流体机械培训楼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三科);
6.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签)和银行双签审核等工作(二科);
7.完成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协审招标工作(三科);
8.完成工程审计中介机构考核工作(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