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推进省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一科);
2.启动202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科、二科);
3.开展江苏大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二科);
4.开展2025年度校内审计和内控评价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一科);
5.开展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控制价审计,实施单教二整体加固改造维修出新工程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三科);
6.开展2026耒耜国际会议费用报销审计(二科);
7.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签)和银行双签审核等工作(二科);
8.推进研究型审计项目实施,健全研究型审计工作机制(一科、二科、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