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经校教务处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对我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车辆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情况进行审计。
一、审计范围
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必要时可做适当延伸。
二、审计时间
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
三、审计组成员
吴盛南(主审) 张 宇
联系电话:88780014
电子信箱:cwsj@ujs.edu.cn
在审计期间,广大教职工对审计对象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