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审〔2011〕8号)和《江苏大学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江大委发〔2016〕28号)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一、审计对象
(一)研究生院(责任人:全 力,任职期间:2012年9月至2018年2月)
(二)教务处(卓越学院)(责任人:赵玉涛,任职期间:2014年5月至2018年9月)
(三)党委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责任人:郑培钢,任职期间:2014年5月至2018年9月)
(四)党委组织部(责任人:李战军,任职期间:2003年3月至2018年10月)
(五) 人事处(责任人:马志强,任职期间: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
(六)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责任人:石宏伟,任职期间:2011年5月至2018年10月)
二、审计时间
2019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三、审计组成员
邓汉宾(组长) 于 纹(主审) 张咏梅
联系电话:88780758(主审)
电子信箱:zhsj @ujs.edu.cn
在审计期间,广大教职工对审计对象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 计 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