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江大委发〔2021〕71号)等文件规定,经校党委决定和组织部委托,我处将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18日起,对以下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一、审计对象
教务处(责任人:王谦,任职期间: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
二、审计组成员
陈其华(组长) 董佳倩(主审) 张 宇
联系电话:88780014(主审)
电子信箱:cwsj@ujs.edu.cn
在审计期间,广大教职工对审计对象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