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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审计处文件编号规则

审(规)字〔2019〕第01号

时间:2019-01-02 访问次数:

江苏大学审计处文件编号规则

审(规)字〔2019〕第01

序号

审计类别

审计通知书

审计公示

审计报告

备注

1

经济责任审计

审(任)通字〔20**〕第**

审(任)示字〔20**〕第**

审(任)报字〔20**〕第**

包括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

2

财务预决算审计

审(财)通字〔20**〕第**

审(财)示字〔20**〕第**

审(财)报字〔20**〕第**

包括财务收支审计、财务预决算审计(含工程财务决算审计)

3

工程审计

审(工)示字〔20**〕第**

审(工)报字〔20**〕第**

包括工程结算审计以及工程跟踪审计

4

专项资金审计

审(专)通字〔20**〕第**

审(专)示字〔20**〕第**

审(专)报字〔20**〕第**

包括优势学科、协同创新、品牌专业建设、示范中心、人才项目、科技平台等资金审计

5

科研经费审计

审(研)通字〔20**〕第**

审(研)示字〔20**〕第**

审(研)报字〔20**〕第**

6

绩效审计

审(绩)通字〔20**〕第**

审(绩)示字〔20**〕第**

审(绩)报字〔20**〕第**

包括效益审计与管理审计

7

内部控制审计

审(控)通字〔20**〕第**

审(控)示字〔20**〕第**

审(控)报字〔20**〕第**

含合同审计

8

后续审计

审(续)报字〔20**〕第**





















 

    

注:1、按8类进行分类编号,不得出现缺号,除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外,审计通知书、审计公示、审计报告编号原则上应一致。

2、审计处日常通知编号:审(通)字20**〕第**号;审计处管理规定编号:审(规)字〔20**〕第**号;审计处会议要编号:审(纪)字〔20**〕第**号;审计处合同签订编号:20**(年份)***(连续编号)。

3、本规定自2019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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